据北京市环保总局消息,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,现代汽车进口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全新胜达3.0车型尾气排放超标,北京市环保局作出没收13510231.53元收入,并按10%处罚的决定,处罚金额达135万元人民币。
据北京环保局对现代汽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北京环保局2013年9月对该公司进口全新胜达3.0车型进行了环保抽检。后经2013年12月以及2014年1月两次复检,认定该公司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进口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全新胜达3.0车型尾气排放超标。
北京环保局认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,并依据该法第五十三条关于“没收违法所得”的规定,北京环保局对北京现代汽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13510231.53元收入,并处以10%的罚款,罚款金额超过百万元。
以下是处罚决定书原文: